怎么写禁止宠物狗拉屎?
“不准在草坪上大小便”的牌子可以这么写,但“不准在草坪上大便”的牌子就不一定了。 为什么不肯定呢? 因为如果牌子只写 “不准在大便”,那么对于不明就里的路人来说,很可能会误解成“不准在这里大小便”,也就是认为牌子所指代的范围被限定在了整个草坪区域(以方便为理由)。 而如果牌子同时出现 “不准在小便”、“不准在大便” 这样的表述,那么路人在解读的时候就会清楚意识到,“小便”和“大便”作为词语指的是具体的一个个的小便斗和大便坑,而不是指所有的厕所。
这个例子想说明的是,当我们在说「限制某个行为」时,我们实际上是在表达「限制执行某个行为的权利」;而我们表达「禁止某个行为」时,其实是在表达「禁止造成某种后果」。这两个含义的词义范围是不同的。 由此引申到题主的问题来讨论,我认为在公园这种公共场所养狗,并且能够妥善处置爱犬粪便的主人对公共环境是有贡献的,而应当受到鼓励;但是不对爱犬进行约束,任由其随地排泄的主人,确实对公共环境的清洁有负面影响,理应受到批评。
基于以上分析,一个合理的禁犬令应该包含以下信息: 禁止携带没有牵引绳或者没有进行驯养的犬只进入XXX区域。 (暗示即使带狗进公园,主人也需要承担看管义务。) 禁止任何犬只在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的情况下在公园内排泄。 (明确地指出“不在公共场所大小便”的意思。)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犬主,将给予警告;对于再次发现违反规定的,将对犬主处以罚款 XXX元的处罚。 (设立罚则,增加禁令的可操作性。)